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本章目录: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四、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六、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诉讼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 刑事诉讼的特征
1、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主导进行。
3、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被追诉人的防御与辩护活动是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4、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宪法;
2、刑事诉讼法典;
3、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解释;
4、适用于全国的有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5、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6、地方性法规;
7、国际公约、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适用的工具价值,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

◐ 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1、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2、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主体的权力与职责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查明案件事实和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构架;同时,由于有明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适用的有序性提供了保障。
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程序规范。
4、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为规范和准确进行定罪量刑提供了标准和保障。
5、刑事诉讼法通过程序方面的系统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
6、刑事诉讼法通过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特别程序,为特定的刑事实体法和刑事政策的实现提供程序通道。
7、刑事诉讼法针对不同案件或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程序,使得案件处理简繁有别,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1、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结构、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与保障人权的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是衡量法治化程度和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2、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3、刑事诉讼法具有影响刑法实现的功能。比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一些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情形会直接影响到刑事实体法适用的结果,例如,认罪认罚会导致刑事实体法适用上的从宽。

【真题】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功能?
A. 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
B. 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 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
D. 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
答案:ABD。A项属于适用了刑事和解(即“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导致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不同,当选。B项属于“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当选。C项中,追诉期限属于刑事实体法的规定,该项属于依据刑法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即不予立案),没有体现刑事诉讼法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之独立价值,不当选。D项因为只有被告一方上诉,二审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属于“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当选。

四、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 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
1、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基石。而国家权力得以规范行使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以充分保障,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2、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

◐ 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
1、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中占据重要地位。这些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2、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其一,宪法的许多规定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其二,宪法的许多规定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1、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具体包括:(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4)保障被害人和其他受到犯罪影响的人的合法权益。
2、大多数情况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能够同步得到实现,但存在矛盾时,需要根据利益权衡的原则作出选择。刑事诉讼法往往呈现出原则加各种例外的状态,以更好地权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两方面理念。

◐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1、程序公正是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具体内容包括:(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全面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适用涉及基本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应当适度,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适当的事前审查;(4)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6)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7)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审判者居中裁判,不偏向任何一方;(8)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2、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处理结果所体现的公正(即认定事实正确和定罪量刑准确)。
3、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统一的,但有时也会发生矛盾,发生矛盾时,需要根据利益权衡的原则作出选择。

◐ 诉讼效率
1、效率体现为加快诉讼进程、降低诉讼成本,如诉讼期限、认罪认罚从宽、轻微案件不起诉和简易、速裁程序等体现了诉讼效率的理念。
2、公正第一,效率第二。

【真题】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刑事诉讼效率的价值?
A. 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不逮捕而直接起诉(√)
B.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C. 对于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D. 在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供述时,公诉人申请法院播放特定时间段讯问的录音录像(√)
答案:ACD。A项中的“不捕直诉”,是指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轻罪的犯罪嫌疑人不经提请批捕程序直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轻罪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移送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这一做法可以快速办理案件,提高诉讼效率。故A项正确。附条件不起诉为践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提供了一种具有弹性和柔性的非罪化处理机制,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复归社会,而非追求效率。故B项不正确。庭前会议旨在针对程序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庭审做准备,缩短庭审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实现效率价值。故C项正确。D项的做法有利于节约庭审的时间,解决争议,从而提高效率。故 D项正确。

六、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 我国通说
⊙ 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
⊙ 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 其他学说
⊙ 犯罪控制模式:主张控制犯罪是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遵循“控制犯罪”的目标进行。
⊙ 正当程序模式:主张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 家庭模式:家庭模式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强调刑事司法的教育功能。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少年司法接近于这种家庭模式。
⊙ 实体真实主义:实体真实主义的诉讼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实体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传统的实体真实主义仅指前者,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犯罪人逃脱惩罚,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日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 正当程序主义:主张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是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竭尽人之所能,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这种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正当程序进行。

【例】《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一规定是否体现了职权主义和追求实体真实的诉讼理念?
答案:体现了职权主义和追求实体真实的理念。

【例】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事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哪一种学说?
答案: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二) 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三项价值。

◐ 刑事诉讼价值
⊙ 秩序: 秩序价值体现为: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 公正:①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②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 效益: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 三者关系: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真题】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 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 效益价值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 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答案:C。C项表述的错误在于,效益价值既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也属于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三)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
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 控诉职能
⊙ 含义:是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 承担主体:承担控诉职能的主体主要包括:检察院、自诉人和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等。

◐ 辩护职能
⊙ 含义:是指提出对被控诉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控诉人的合法权益。
⊙ 承担主体:承担辩护职能的主体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等。

◐ 审判职能
⊙ 含义:是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
⊙ 承担主体:法院。

◐ 控、辩、审三方的关系
1、控审分离与不告不理,即控诉与审判职能分离,控诉与审判职能分别由不同主体承担,未经起诉主体起诉的事项,审判主体不得审判,审判的范围受到起诉内容的制约;
2、裁判者中立;
3、控辩平等对抗。

【真题】下列哪一项不是控审分离的体现?
A. 检察院起诉甲盗窃罪,法院在审理时发现新的事实,认为甲构成抢劫罪,通知检察院将盗窃罪变更为抢劫罪
B. 检察院起诉乙抢劫罪,法院在审理时,认为乙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判决乙不负刑事责任,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决定对乙强制医疗
C. 丙故意伤害案审理中,检察院发现新的事实需要补充侦查,建议法院延期审理
D. 丁抢夺案中,法院对丁裁定减刑,检察院认为丁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答案:D。A项中,法院发现的新事实,超出了检察院原来起诉的事实范围,检察院变更起诉,系控审分离的体现。B项中,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在审理时发现被告人乙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主动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后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这体现了控审分离,因为若没有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法院不可能主动决定强制医疗的。C项中,在审理中,检察院以发现新事实为由补充侦查,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是控审分离的体现。D项中,法院审理减刑案件时,检察院不属于控诉方,是法律监督者,所以,检察院对法院的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不属于控审分离的体现。

【真题】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职能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辩方证人作证是履行辨护职能
B. 检察院依申请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的非法证据,体现了控诉职能
C. 被害人在公诉和自诉案件中均承担控诉职能(√)
D. 检察院提供被告人立功的证据,是行使控诉职能的体现
答案:C。证人独立于控、辩、审三方,既不行使控诉职能,不行使辩护职能,也不行使审判职能,故A项错误。检察院依申请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的非法证据,是其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并非行使控诉职能。故 B项错误。检察院提供被告人立功的证据,并非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故不是行使控诉职能的体现。因此,D项错误。

(四)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 诉讼构造的特征
⊙ 职权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 当事人主义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 混合式诉讼: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特征。

【真题】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答案:D。我国不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不是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故A项错误。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可能对罪名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仍然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故B项错误。我国侦查程序中只有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没有审判方(法院)参与,所以,我国侦查程序并无控、辩、审三方的构造。故C项错误。我国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检察院)辩(犯罪嫌疑人)关系,没有审判方(法院)参与。故D项正确。

(五) 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第108条)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根据与诉讼结局的关系,诉讼参与人又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是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或辩护职能,并与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本身与案件结局一般无直接利害关系,而是在某一环节或者某一方面协助刑事诉讼的进行。

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 专门机关
①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中国海警局)。
② 检察院。
③ 法院。

◐ 当事人
①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② 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
③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 其他诉讼参与人
①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② 辩护人。
③ 证人、鉴定人。
④ 翻译人员。

【真题】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A. 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 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 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 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答案:AB。本题A项中的“翻译人员”、B项中的法医(即鉴定人),都属于诉讼参与人。特别注意,B项中的法医尽管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但其是以鉴定人身份参与诉讼,故其为诉讼参与人。但是,C项中的侦查人员是专门机关的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D项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尽管参加诉讼,但不是诉讼参与人。

(六) 刑事诉讼阶段

在刑事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单元,这称为刑事诉讼阶段。刑事案件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是指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刑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诉讼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公诉案件的诉讼阶段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2、自诉案件的诉讼阶段包括:起诉→受理→审判→执行。

◔ 总结:
1、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案件的诉讼阶段相比公诉案件而言,没有侦查阶段,和民事诉讼的诉讼阶段相似。
2、刑事诉讼中会出现程序倒流的情形,比如,第二审法院发回第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即回到第一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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