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引言 “与行为客体不同,刑法条文大多没有明示保护体。”我们从一些条文的构成要件表述中看不出来行为损害了什么,因而不知道法条要保护什么。比如,我们从《刑法》第301条第1款关于聚众淫乱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中,看不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根据诸多因素,按照法益的实质要求 … 阅读更多

张明楷:或许难以定义正义是什么,但必须懂得什么是正义的

来自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序。 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法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进而形成刑事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唯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 … 阅读更多

青石律师:刑事案卷材料能给被告人看吗?

这并不是一个对条文规定的不同理解的问题,对办案单位而言,是能否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对辩护律师而言,是一个权利意识有无的问题,是一个辩护律师有没有意识、有没有勇气、有没有能力理直气壮的主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知悉对其指控内容的权利,并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实现这一法定权利的问题。

合同一方以自己的违法行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属于恶意抗辩,违背了诚信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来自(2019)最高法民终347号民事判决书。 合同约定应当严守,诚信观念应当强化。华诚公司作为涉案建设工程的招标人、甲方,主导签订了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相对方中铁公司按约履行合同而其并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后,华诚公司以其自身的招标行为存在违 … 阅读更多

夫妻出资设立的二人有限公司,与一人公司具有高度相似性,法人人格否认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来自(2019)最高法民再372号。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缺乏社团性和相应的公 … 阅读更多

张明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应予废除

来自2016年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 本罪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例如,现行刑法废除了旧刑法中的反革命集团罪,也没有增设组织、领导、参加危害国家安全集团罪,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设立本罪。再如,即便存在杀人集团、抢劫集团、组织者、领导者、也只是对杀人、抢劫负责,而不会对组织、领导集团本 … 阅读更多

法院对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到期债权采取保全措施,第三人即使未提异议,也并不意味其认可该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来自(2015)执复字第15号。 诉讼中法院可以作出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保全裁定只是要求第三人对被执行人不得清偿,第三人此时的法律地位是协助执行人,这种协助执行义务,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义务,因在此阶段第三人的财产 … 阅读更多

股东虽未出资即转让股权,但转让若发生在出资期限届满之前,不得追加为被执行人

来自(2020)最高法民申133号。

执行追加被执行人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与情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执行公司的原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可追加为被执行人;被执行公司的独资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本案中,被执行公司的原股东麦树理、武东、李月平、隆昌煤矿已在出资期限届满之前将各自的股份转让,并非“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不得追加为被执行人。而被执行公司的现股东(独资股东)袁春生因与公司财产混同,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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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抵押人过错,预告登记未能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因超过法定期限而失效

来自(2018)最高法民申1851号。 在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后,因吴克祥怠于办理615室房屋的产权证,致抵押登记未能及时办理,工行南京城西支行对此并无过错,本案抵押预告登记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 阅读更多

合同生效约定的理解:签字盖章=签字or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章=签字or盖章

来自(2013)民申字第72号-民事裁定书:签字盖章=签字or盖章。《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 来自 (2005)民一终字第116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