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本讲目录:
一、民事诉讼初认识
二、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三、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一、民事诉讼初认识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1、民事诉讼行为,即民事诉讼活动,是指发生在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行为。
注意:法院的内部行为(如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委会讨论案件等)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存在于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 原理点睛:民事诉讼的三角形结构:法院居中裁判+双方当事人平等对抗。

3、民事司法程序的类型概览:民事司法程序 = 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执行程序
(1) 诉讼程序: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2) 非讼程序:特别程序(6种);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注:特别程序中共包括7种案件,其中选民资格案件不属于非讼案件,其他6种均为非讼性质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虽然不是非讼案件,但其规则与其他6种特别程序基本一致。〕
(3) 执行程序
◔ 原理点睛:诉讼程序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纠纷;非讼程序不解决纠纷,适用于非民事争议的案件;执行程序的主要功能是实现权利。程序的功能不同,制度设计、体系结构和运行原理亦随之不同。

二、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1、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强制执行力保障;法定性和规范性;适用范围较广(财产关系土人身关系)。

2、民商事仲裁:“入口身治、出口强制”;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适用范围有限。
提示:法院的受案范围广于伸裁委员会,平等主体之间纯粹的人身权益纠纷不能仲裁。

3、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先仲裁、后诉讼)
(1) 劳动仲裁的启动不以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
(2) 劳动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而是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整。

4、人民调解
(1) 合同效力: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效力相当于民事合同,双方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内容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而不能针对原纠纷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2) 与非讼程序的衔接: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执行力。
提示:人民调解协议本身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

【例】方大锤与宋大毛是同事,方大锤为了购买某品牌登山棒,向宋大毛借款3万元,并约定5个月之后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200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方大锤始终未依约还款,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宋大毛萌发了起诉的念头。后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方大锤在10日内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宋大毛放弃追索利息。
本案中,在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效力,但没有强制执行力。(1)如果在履行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方大锤和宋大毛均有权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但此时诉讼的对象是该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能直接针对二人原先的借款纠纷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撤销了该调解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针对原纠纷起诉。(2)如果并不存在争议,但是宋大毛担心方大锤反悔,此时可以由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若法院经审查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则该裁定书能够成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否经过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成为执行依据。简言之,人民调解协议虽然事实上确定了执行的具体内容,但具有执行力、能够成为执行依据的是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这一公文书。

三、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一)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基本法
2、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3、规定的内容:程序法
4、公私法的划分:公法(三大诉讼法均为公法)

◔ 原理点睛: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具体规则的设置均须遵循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属性,否则有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二)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对人效力: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无论是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外国自然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均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简言之,无论是谁,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就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提示:民事诉讼法涉及国家司法主权,因此,在我国境内的主体只要选择了通过诉讼的方式解纷民事纠纷,就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则。

2、对事效力: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案件,即法院的主管范围(受案范围),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3、时间效力:不同于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力。

4、空间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均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包括中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延伸部分,还包括使领馆和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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