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罪与出罪

入罪问题,依法律,讲法律,重形式,罪刑法定,法不容情;而出罪问题讲道德,讲伦理,重实质,法中有情。审查定罪的过程,是先客观后主观,先形式后实质。— 吴情树

天理人情与国法

一种圆满的完善的法应当具有人情味,内含一种情理,没有情理的法是一种桎梏、一种奴役,所以,法应当具有人性基础。法不仅应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要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只有这样的法才是我们要追求的。— 陈兴良

公正即德性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亚里士多德

竟然是真的

“听说有人起诉莫言,我以为是开玩笑,没想到竟是真的。天哪,这社会上,什么鸡零狗碎歪瓜裂枣都有……我准备起诉施耐庵和《水浒》,竟然美化强盗;我还准备起诉吴承恩和《西游记》,竟然借孙悟空的口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你听听,多可怕!” ​​​— 李幺傻

文质彬彬之谓也

即使是最深刻的言论,如果在说的时候态度粗暴,傲慢或者吵吵嚷嚷,即便是在辩论上面获得了胜利,在别人心目中也是难以留下好印象的。— 洛克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引言 “与行为客体不同,刑法条文大多没有明示保护体。”我们从一些条文的构成要件表述中看不出来行为损害了什么,因而不知道法条要保护什么。比如,我们从《刑法》第301条第1款关于聚众淫乱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中,看不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根据诸多因素,按照法益的实质要求 … 阅读更多

社会的溃疡之处

一个社会的溃败,不是因为经济上的衰退,而是因为人心的溃烂。最先一定始于对规则的漠视和傲慢。— 狄更斯 ​​​